南宁南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692767607H
法定代表人:
李作华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41号广西国际贸易中心A单元2001、2002、2003、2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