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吉唐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399550548H
法定代表人:
唐春梅
经营范围:
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农副土特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水产品、工艺品(除竹木制品)、办公用品(除竹木制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通讯设备(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建材(除竹木制品及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城A0栋A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