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斯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065423987F
法定代表人:
潘森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策划(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对影视业的投资;摄影服务,美术设计咨询服务(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个人形象设计及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形象设计策划,会议会展服务,音视频业技术咨询服务(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影视策划咨询服务(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销售:摄影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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