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鹰之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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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彭明辉
经营范围:
影视节目制作(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教育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舞台灯光设计,摄影服务,复印服务,知识产权代理,动漫设计(以上项目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电子信息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销售:皮革制品、服装鞋帽、玩具、钟表、眼镜及配件、文教用品、摄影器材、体育用品、家具、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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