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峰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22MADJ0W8A8R
法定代表人:
刘桂芳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兴国大道鑫旺名庭3栋304号(申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