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001729212019
法定代表人:
贺培恒
经营范围:
土木工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劳务、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修、水电暖设备安装,设备管道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房屋、场地租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存放)、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租赁、水电线路安装,起重设备租赁;(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水泥予制构件制造、建筑用的钢筋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红旗区文化街80号3号楼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