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锦春广告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05MA3X79CW37
法定代表人:
张锦利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建筑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林业产品销售;门窗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制品销售;地板销售;城市绿化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注册地址:
开封市禹王台区滨河路东段53号东京建材港4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