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阳光副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046905778858
法定代表人:
张昕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鲜肉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
开封市鼓楼区小王屯村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