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东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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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谢新华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充电桩销售;二手车经销;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通讯设备修理;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电动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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