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春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555162037XA
法定代表人:
孟惠青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乐器零售;音响设备销售;灯具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文艺创作;市场营销策划;服装服饰出租;租借道具活动;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50号7号楼3层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