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梨之春艺术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352021606U
法定代表人:
吴二亮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赛事策划;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企业形象策划;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恒升府第四号楼2单元1楼西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