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东方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832671546312
法定代表人:
石洪昌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
注册地址:
邹城市峄山路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