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齐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30699704782
法定代表人:
蔡东方
经营范围:
易燃液体: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丙烯、石油气、天然气(工业用)、乙烯。[以上项目经营方式为批发(禁止储存)](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2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石油制品(不含专项审批、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民用爆竹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装潢材料、建筑材料、汽车配件、五金制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旋转尾管悬挂器技术研发。(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法律法规需经审批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
注册地址:
东营市河口区河庆路179号(创业大厦5楼8076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