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23158702395H
法定代表人:
陈宇超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中部(安义)铝材城1号楼101铺、102铺、121铺、122铺、123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