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宏星高纯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8664773401A
法定代表人:
唐卫星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二氧化碳、液氧、氧气、高纯氧、医用氧、氢气、氦气、丙烷、煤气、液氩、氩气、液氮、氮气、乙炔、氧氮混合气体、二氧化碳氩气混合气体(凭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1日内经营),气瓶充装: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凭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7月18日内经营),定期检验:PD1限钢质无缝气瓶(氧气瓶、氮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瓶、空气瓶)(凭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9月7日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钢瓶及配件的销售(除许可业务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双港大道(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