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同泰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3254622119
法定代表人:
李巧玲
经营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土石方工程、小区道路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图文制作(除专项审批项目);经济林苗、绿化苗、造林苗、花卉、草坪培育、销售。(以上范围涉及资质在资质许可范围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新海大道新海尚宸家园5幢商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