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青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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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潘丽丽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互联网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材料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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