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恒美水晶饰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22578165418E
法定代表人:
张俊堂
经营范围:
水晶原石、水晶工艺品、珠宝首饰加工、销售;石英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东海县曲阳乡城北村玖组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