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群远文化工作室(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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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李海鹰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平面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图文设计制作;文艺创作;文化艺术辅导;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服装服饰出租;租借道具活动;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
注册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石湫影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