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文化艺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721702483P
法定代表人:
张丽林
经营范围:
对外文化交流、艺术表演;票务代理;自有场地租赁;展览;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礼仪服务;礼仪用品租赁;停车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舞美设计;灯光音响设计;会务服务;承接国内外演出经营、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演出场所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艺创作;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