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旭华建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3005766005083H
法定代表人:
冯春霞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 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 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小区或建筑群体。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长水河农场四委居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