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大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83MA1BJCC521
法定代表人:
施春生
经营范围:
"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含承装电力设施)、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保温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通信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含承装电力设施)、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桥梁工程、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广告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土石方运输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机动车、电动工具租赁,环境
注册地址:
尚志市黑龙宫镇六道街39号(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