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峰之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9MA1C66B92L
法定代表人:
曲兆峰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装卸搬运;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防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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