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后勤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400MA0Y0AD322
法定代表人:
薛国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出版物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外卖递送服务,办公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20号瑞港大厦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