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金港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4000598006517
法定代表人:
胡龙
经营范围:
住宿(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6年11月28日,特种行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5年1月);中餐类制售,含米饭、面食、热菜、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冷热饮品制售(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5年12月5日);预包装食品零售(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5年11月29日)。(国家限制及禁止经营的项目和品种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批准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经济开发区起步区3号楼3#商贸楼(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