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400055697060D
法定代表人:
刘擎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经营,国家限制及禁止经营项目除外,需经相关审批的凭有效审批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80号楼A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