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北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900121533786M
法定代表人:
刘金伟
经营范围: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1、14层以下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2、面积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金属门窗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