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营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811755772447C
法定代表人:
董红
经营范围:
批发(无仓储):甲醇、硫酸、氢氧化钾、甲醛溶液、乙醇[无水]、次氯酸钠[含有效氯>5%]、氢氧化钠、盐酸、氨水、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氯化铝;燃料油[闪点61度以下(含61度)的除外];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钢材;有色金属(国家限制的除外);焦炭;机电(小汽车除外);轻纺产品;农付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南大街195甲-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