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春之光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804MA0QFPT484
法定代表人:
姜凤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包装服务,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机动车鉴定评估,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停车场
注册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19-营口环宇储运有限公司办公楼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