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北国之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02MA0YJA5X0F
法定代表人:
王洪安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农作物种子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食用农产品零售;化肥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鲜水果零售;露营地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园艺产品
注册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炮守营村张家沟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