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茅草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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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张永华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中介)、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影视制作、编剧、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商标、标识包装;提供网络建设、动画设计、摄影摄像服务、装演及其他印刷品等设计制作、中介服务等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销售服装鞋帽、家具、玩具、日用百货、木制品、塑料制品(设计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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