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方水能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5001197436616
法定代表人:
张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游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供暖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溪湖区开发区高程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