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方飞云广告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4MA0QFPT99D
法定代表人:
闫业云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锦虹北园24号2单元6层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