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鸣晨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30258074497X9
法定代表人:
金一鸣
经营范围:
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销售(有效期至2014年9月13日)。建筑材料、文教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化妆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国家禁止或限制的,不得经营;应取得有关部门审批、许可或者资质的,未取得前不得经营;已取得有关部门审批、许可或者资质的,凭有效审批、许可证或者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2号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