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通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42430258439
法定代表人:
王斐如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文具用品批发,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137-139号富鸿花园13单元11层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