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自来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3022413879984
法定代表人:
朱宝成
经营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内给水管道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道。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内热力管道;3、生活垃圾转运站;4、消防设施工程(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八卦街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