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匠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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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10106MA0TPAP57Y
法定代表人:
吴凤春
经营范围:
仪器仪表、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现场安装及维修、租赁;仪器仪表、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化工产品及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办公用品、医疗器械、家具、家用电器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务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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