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最美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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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502043185764806
法定代表人:
陈丽霞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办公服务;3D打印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具用品零售;礼仪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工艺美术彩灯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个人商务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青东路西文学道北福泰嘉苑-318号底店(一照多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