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精众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40957899633
法定代表人:
刘格格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小型餐馆(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此项目有效期至2017年3月20日)。 一般经营项目:包装材料、酒店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有毒、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原料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矿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需行政审批的除外)、针织、服装及家庭用品、农副产品、食品的销售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园南路148号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