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400110752510H
法定代表人:
崔惠文
经营范围:
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资质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为准);建筑施工:室内水暖电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不含电力设施、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安装);水泥予制构件制造;普通机械设备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为准 );装卸搬运劳力服务;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太阳能热水设备、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电力设施)、净水设备销售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长治市长安街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