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乐升华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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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刘彦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电影摄制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租借道具活动;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乐器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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