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名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25075971215G
法定代表人:
张永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保险业务限有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经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大名县大名府路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