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鹏春通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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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30102MA07PQ529P
法定代表人:
李京京
经营范围:
通信器材(地面卫星接收设施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文具用品、五金产品、工艺品(古玩字画除外)、日用百货、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服装、化妆品、珠宝首饰、玩具、一般劳保用品、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箱包、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通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网络工程的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贸易信息咨询,票务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业务;礼仪庆典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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