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铭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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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李惠生
经营范围:
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剧制作除外),商务信息咨询(金融、证券、期货、教育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广告业务、发布国内户外广告,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金融、证券、期货、教育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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