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东方昌裕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0259635970X1
法定代表人:
韩新安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批零兼营:预包装食品。销售:工艺品。(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须持行政许可证经营))
注册地址:
贵州省铜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商园14栋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