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传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523MA6DKE0Y52
法定代表人:
李龙长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黄沙土(非硬质)采挖、销售、转运;建筑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路桥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水电安装、煤炭和煤矸石加工及销售。混凝土商混销售;石材销售。)
注册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茶园乡新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