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宏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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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20502MA6HBF9790
法定代表人:
吴维虎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室内外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图文设计制作,园林绿化工程,市场营销策划,景观设计,销售办公设备、建筑材料(不含木材)。)
注册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环东路云锦华庭A栋9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