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飞龙建筑废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329MA6J3TD97G
法定代表人:
张华琼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垃圾分拣;利用建筑废弃混凝土和砖石生产粗细骨料、混凝土、砂浆水泥砖及销售;城市建筑危房拆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地址:
余庆县花山乡洞水村下坝组高峰建材厂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