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贵银投资发展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81MA6DKCUN0G
法定代表人:
北京东方博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及受托投资管理;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与咨询。(不含金融性投资))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岭大街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