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鹿乡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127359100566
法定代表人:
闫华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牲畜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中草药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广告发布;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牲畜饲养;食品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天山路1288号